招标信息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分行物资采购项目征询招标公告

2024-04-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分行物资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分行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征询。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分行物资采购项目;

2.2征询范围:为分行主要提供五金日杂、电器、劳动保护用品等(详见技术服务需求);

2.4交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2.5供货期要求:根据采购人实际业务量需求进行配送;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包括分公司)。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3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2020年-至今同类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5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内须包含本项目招标范围);

3.6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20年-2022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无需提供;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

3.9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安全事故、无弄虚作假、失信处罚记录(需出具承诺书);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无不良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需出具上述网站各项截图),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出具本公司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需提供公告期内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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