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西湖区分局2024年度购买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包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4-04-19
3、项目名称:2024年度购买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5(万元)

6、最高限价:65(万元)

7、采购需求:

东西湖区一般固定污染源执法监测<含突发环境应急监测及信访投诉环境监测>及环境质量排水口监测1

8、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4月30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财库﹝2020﹞46 号文附件)。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3)供应商具备由省级以上(含)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资质证书,且具备本项目各包对应的实验室分析项目的资质。
(4)承担其他政府部门或单位(指湖泊治理项目承包单位)委托的东西湖区地表水环境质量(含河湖港渠水环境水质监测)及涉地表水排水口监测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第3、4包的投标,区生态环境分局环境质量及排水口监测(第3、4包)任务的中标人,自与区生态环境分局签订合同服务期内不得参与东西湖区其他政府机构开展的水环境质量及排水口监测工作。(提供承诺书)
(5)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监测[2023]5号)文件规定“执法监测任务应选择有资质、能力强、信用好的监测机构承担,不得委托承担同一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监测机构开展执法监测”,故承担本项目第1包至第4包固定污染源执法监测的供应商,自投标之日起,不得再与投标名录内企业新增签订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的企业自行监测协议或合同。(提供承诺书)
(6)2021年至2023年在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通报中“禁止参与购买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或“存在严重问题,责令限期改正并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处理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7)受环保系统或市场监督管理局存在数据弄虚作假情形或明确规定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2日至2024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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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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