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销毁过期危化品及药品处置项目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4-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ZZ2024-ZT050(3)号;

2.项目名称: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销毁过期危化品及药品处置项目(三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35.74万元;

5.采购需求:完成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销毁过期危化品及药品处置工作;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完成为止;

7.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规定销毁,符合法律、法规等要求;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企业查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提供近一年来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2023年6月以后新成立的供应商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作出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2023年6月以后新成立的供应商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作出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下载的信用信息或在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中无不良信用信息;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涵盖“841-004-01废弃化学品”、“841-005-01废药品”(正本及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17日至2024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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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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