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长春高新区小区雨污分流工程勘察、设计、测绘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17
项目名称:2024年长春高新区小区雨污分流工程勘察、设计、测绘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勘察费:折扣系数0.8;工程设计费:折扣系数0.8;测绘费:折扣系数0.8;

竞争性磋商范围:工程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等工作;

建设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服务周期:自发包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完成勘察、设计、测绘工作,并提供施工过程中现场服务;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规定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独立的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测绘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测绘(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

2.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参保证明。

2.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2.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磋商;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4)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如为联合体磋商,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磋商,联合体的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应为设计负责人,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编制并盖章,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磋商。

2.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4月17日8时30分至2024年4月23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时间:2024年4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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