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刚察县采煤沉陷区江仓一号井10万千瓦光伏项目(道路和场平)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4-04-17
刚察县采煤沉陷区江仓一号井10万千瓦光伏项目(道路和场平)工程监理
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
受刚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刚察县采煤沉陷区江仓一号井10万千瓦光伏项目(道路和场平)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名称 刚察县采煤沉陷区江仓一号井10万千瓦光伏项目(道路和场平)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额度 62.0000万元
最高限价 62.0000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无
要求 磋商内容:
刚察县采煤沉陷区江仓一号井10万千瓦光伏项目(道路和场平)工程监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响应;
7、其他资质要求:
1)磋商响应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磋商响应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省外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7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0元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