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赣榆区分公司“多多买菜”同城配送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4-04-18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采购内容:“多多买菜”青口河北网格仓团购项目,该项目主要承担社区团购进口货品的分拣、配送、项目经理(客服)等工作。目前拟合作15条运作线路,6条线路为机动车(面包车)配送,9条城区线路为三轮电动车配送。

1.2合同期限: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3项目总预算:约182.32万元(含税)。其中配送费用约111.37万元(含税)(占比约60%);分拣费用约64.86万元(含税)(占比约36%);客服费用约6.09万元(含税)(占比约4%)。

1.4项目设置限价:供应商的报价超过相应最高限价的做否决投标处理。(价格含场地租赁、设备、耗材、车辆、人员、税费、项目经理(客服)的社保等所有费用)

1)配送服务:

月日均业务量区间(件)

权重(%)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件)

总占比

区间1

月日均班次业务量≦0.9万件

31%

0.331

60%

区间2

0.9万件<月日均班次业务量≦1万件

43%

0.315

区间3

1万件<月日均班次业务量

26%

0.299

2)分拣服务:

月日均业务量区间(件)

权重(%)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件)

总占比

区间1

月日均班次业务量≦0.9万件

31%

0.195

36%

 

区间2

0.9万件<月日均班次业务量≦1万件

43%

0.186

 

区间3

1万件<月日均班次业务量

26%

0.177

 

3)项目经理(客服)服务:

工作内容

月工作时长(小时)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小时)

总占比

项目经理(客服)

203

25

4%

注:(1)供应商须按照“量增价减”原则进行报价,否则做废标处理。

(2)实际结算时按照当月日均处理量落档区间对应计件单价进行结算。

(3)中标供应商合同期内使用的仓库面积、设备、生产耗材等,根据房屋租赁合同、购买发票或收据进行结算,种类、数量及金额少于技术服务规范规定的,将对相应费用进行扣减。

1.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能够提供业务外包类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6%。(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相关证明资料或者开具过的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采购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参加。(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0)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4月1日以来,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90万元的类似配送或分拣业务服务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等,框架合同请提供结算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原件及结算发票须带到开标现场,原件备查)

11)供应商需承诺为本项目配置车辆容积5立方米及以上厢车(包括金杯、依维柯等)至少6辆及电动三轮车至少9辆,业务量旺期考虑备用车辆。三轮车车厢高度在1.8米(车厢尺寸长180-220cm,电池组电压60v-72v,续航里程不低于60km),驾驶人员熟练驾驶相关机动车,并取得相应驾驶资格证(厢车C照及以上,三轮车D照)。(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2)供应商需提供适用于货品分拣、卫生条件良好,水电齐备且仓库门前利于进口盘驳车辆调头,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仓库。(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磋商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19日8时30分至2024年4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4月26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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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