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祁阳市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4-04-19

祁阳市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祁阳市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祁阳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祁发改基字20235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祁阳市水利局勘察设计资金来自中央国债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祁阳市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南省祁阳市

2.2建设规模:新建排水渠4Km,改造排水渠1Km,新敷设排水管17Km,新建排渍站3个,新建涵闸6处,新建监测预警预报及相关设施3套。

2.3招标范围:完成祁阳市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预算等)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成果及有关技术资料。设计成果应满足有关规程规范要求,保证通过设计审查。

2.4服务期限:90日历天(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地勘、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注:该期限不含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或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处于有效期内。

3.4投标人近 / 年内(指//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必须完成过/勘察设计项目

3.5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

3.7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8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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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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