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西潞安集团华润煤业有限公司3号煤层缓采区防隔水煤柱设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024-04-16
山西潞安集团华润煤业有限公司3号煤层缓采区防隔水煤柱设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山西潞安集团华润煤业有限公司3号煤层缓采区防隔水煤柱设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潜在的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潞安集团华润煤业有限公司3号煤层缓采区防隔水煤柱设计项目。
1.2采购项目编号:GY2
1.3采购人:山西潞安集团华润煤业有限公司。
1.4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山西潞安集团华润煤业有限公司3号煤层缓采区防隔水煤柱设计项目。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根据《煤矿防治水细则》第92条要求“按规定留设防隔水煤柱”和《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4条)第九条第四款“按照国家规定留设或擅自开采防(隔)水煤柱”的情形。需对我矿3号煤层的2个缓采区边界留设防隔水
煤柱,因此根据我矿实际情况,需采购华润煤业3号煤层缓采区防隔水煤柱设计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2.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2.3服务地点:山西潞安集团华润煤业有限公司。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04月至今)已完成的同类型业绩(以合同为准)至少两份。
(3)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04月16日18点00分起至2024年04月19日18点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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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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