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丽江市人民医院2024年急救类、生命支持类、空气净化消毒设备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4-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JZC2024-J1-00055-YNSF-0018

项目名称:丽江市人民医院2024年急救类、生命支持类、空气净化消毒设备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万元):158

最高限价(万元):158

采购需求:丽江市人民医院2024年采购急救类、生命支持类、空气净化消毒设备等一批医疗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标段2: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标段3: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丽江市人民医院2024年急救类、生命支持类、空气净化消毒设备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A包:急救类、生命支持类设备):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2)丽江市人民医院2024年急救类、生命支持类、空气净化消毒设备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B包:空气净化消毒机):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3)丽江市人民医院2024年急救类、生命支持类、空气净化消毒设备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C包:低值医疗设备及常用手术器械):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响应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响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响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在谈判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并留存网站查询截图的复印件,供评审专家备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4-19 00:00至2024-04-24 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