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疆税务2024年数据中心硬件资源扩容项目第一包:硬件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2024-ZXGK-A0013-B00

项目名称:新疆税务2024年数据中心硬件资源扩容项目第一包:硬件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400000.00(元)

最高限价:8400000.00(元)

采购需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新电子税局”)2024年推广工作的安排,新疆税务局计划利用现有云资源于2024年5月底上线新电子税局。现有云资源无法满足全疆纳税人使用新电子税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要求,需要采购硬件设备用于扩容现有云平台,以满足新电子税局的全疆上线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20〕46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代理商投标需同时提供制造商及代理商双方的数据资料(制造商直接投标的仅需提供制造商数据资料),将根据〔2020〕46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1:59,下午12: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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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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