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G55太长高速公路平安文明示范路创建提质升级改造工程2024年度(平安文明示范路创建二期路面、路基、交安、绿化等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4-04-18
一、招标条件

G55太长高速公路平安文明示范路创建提质升级改造工程2024年度,已由晋交投工程函[2024]57号文件批复,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西太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登录后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服务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按照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部署要求,太长公司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指引,积极推进一路一品运营管理目标,全力提升太长高速的路况质量和安全保障通行能力。本项目为G55太长高速公路平安文明示范路创建提质升级改造工程2024年度(平安文明示范路创建二期路面、路基、交安、绿化等工程监理服务)监理服务。

2.2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G55 K773+210-K887+350段施工监理。

002标段:G55 K887+350-K964.555段及G22 K786+526-K798+569段施工监理。

2.3监理服务期:18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监理1个月,施工阶段监理5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12个月。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002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2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主要工程量须包含路面工程和交安工程)。

3.1.3财务要求

投标人2023年度或2022年度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大于1。

3.1.4人员要求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1人,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批准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路面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1.5信誉要求

①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的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的投标;

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⑤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2021年4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③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3参与本项目监理招标的投标人与参与“G55太长高速公路平安文明示范路创建提质升级改造工程2024年度(平安文明示范路创建二期路面、路基、交安、绿化等工程)”项目施工招标的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监理项目和施工项目中标,如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在监理项目和施工项目同时排名第一时,则优先推荐施工项目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取消监理项目投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3.4投标人可以同时对本项目两个标段报名并按标段分别提交投标文件,但只允许在1个标段中标。如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按照投标人填写的合同授予声明进行选择。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4月18日18时00分至2024年4月2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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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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