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昆明市中医医院血液成分分离机等设备采购项目(1-4标段)招标公告

2024-04-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084

1.2项目名称:昆明市中医医院血液成分分离机等设备采购项目(1-4标段)

1.3预算金额:125.80万元;

1.4最高限价:125.80万元;

1.5采购需求:

标段号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采购预算

(元)

最高限价

(元)

1

1

-86℃超低温冷冻储存箱

1

98,000.00

98,000.00

2

1

熏蒸治疗仪

2

120,000.00

120,000.00

2

温热电灸综合治疗仪

1

22,000.00

22,000.00

3

微波治疗仪

1

30,000.00

30,000.00

4

激光治疗仪

1

50,000.00

50,000.00

5

不锈钢治疗车

4

10,000.00

10,000.00

6

电脑中频治疗仪

4

28,000.00

28,000.00

3

1

半自动血栓弹力图仪(八通道)

1

90,000.00

90,000.00

2

血液成份分离机

1

450,000.00

450,000.00

3

血液低温操作台

2

60,000.00

60,000.00

4

1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

1

300,000.00

300,000.00

注:▲(1)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投标人须对所投标段内的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货。

1.7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中医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②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②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③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⑤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19日起至2024年4月26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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