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南15#-19#液体化工码头港池浅点疏浚服务招标公告

2024-04-18
1、项目编号:FJTP-FJTC241121046CTT

2、项目内容

2.1项目名称: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南15#-19#液体化工码头港池浅点疏浚服务(重新竞争性谈判)

2.2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厦门港古雷石化码头南15#-19#液体化工码头港池回旋、停泊及连接水域浅点疏浚;

按提供的扫海图对工作范围内出现的浅点进行疏浚,本次疏浚清淤范围内的水深在疏浚施工完成后多波束扫海测量中显示水深应满足设计底高程(高程系统从当地理论最低潮面起算)且清淤单位的资质满足相关主管部门码头要求;

表1 泊位港池设计底高程

水域

区域边界说明

设计底高程

当地理基·m

备注

南15#~南16#停泊水域

南15#~南16#泊位总长度为595m,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度74m,具体为图中HY01-HY09-HY10-HY14四点连线区域。

-14.8

具体区域范围平面图(详见附件1)

南17#停泊水域

南17#泊位总长度为209m,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度74m,具体为图中HY14-HY10-HY11-HY13四点连线区域。

-11.2

南18#~南19#停泊水域

南18#~南19#泊位总长度322m,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度为36m,具体为图中HY13-HY12-HY03-HY02四点连线区域

-8.2

南15#~南17#回旋水域及连接水域

南15#~南17#回旋水域及连接水域为图中

HY09-HY08-HY07-HY06-HY15-HY16-HY05-HY11八点连线区域,其中南15#~南16#泊位共用回旋水域,南15#~南16#回旋水域及连接水域包含长轴690m,短轴460m的椭圆, 南17#泊位回旋水域及连接水域包含长轴492m,短轴328m的椭圆。

-15.1

(其中除礁区域设计底高程为-15.4m)

南18#~南19#回旋水域及连接水域

南18#~南19#回旋水域及连接水域为图中HY03-HY04-HY05-HY11-HY12五点连线区域,南18#~南19#泊位共用回旋水域,回旋水域包含长轴375m,短轴250m的椭圆形

-11.4

Ø疏浚完成后由业主单位委托对整个南15#-19#液体化工码头泊位港池(含南15#-19#泊位停泊、回旋和连接水域)进行多波束扫海测量;

Ø疏浚、测量作业需满足《JTS181-5-2012疏浚与吹填工程设计规范》、《JTS257-2008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及《JTS 258-2008 水运工程测量质量检验标准》的规范要求;

Ø疏浚作业开始前的浚前图参考采购人提供的扫海图(2023年11月份,详见附件2),浚后图按最终的扫海报告。

Ø工程量:疏浚量按浅点区域浚前浚后的水深图计算,超宽、超深执行疏浚作业的施工规范(疏浚工程量详见附件扫海技术报告),内容如下:

港池疏浚预估工程量(实际量参照2023年11月份扫海图预估):

表2 2023年11月码头港池疏浚工程量估算表

计算区域

设计底高程

(当地理基.m)

疏浚边坡

疏浚区面积(㎡)

设计疏浚工程量(m³)

南15#~16#泊位停泊水域

-14.8

1:7

40108

18826

南17#泊位停泊水域

-11.2

1:7

1052

151

南15#~17#泊位回旋及连接水域

-15.1

1:7

142527

107604

南18#~19#泊位停泊水域

-8.2

1:7

1529

1825

南18#、19#泊位回旋水域

-11.4

1:7

1514

198

合计总疏浚工程(m³)

128604

本标的项目提供上述数据,由供应商自行分析本标的服务期内海况变化引起的清於量变化与历史参考数据的相关性,并评估服务本标的所提供服务的成本。

(3)采购范围和内容:

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南15#~19#液体化工码头清淤疏浚,作业期间挖出的淤泥卸到航道管理单位或海洋管理单位批准的海域,疏浚作业及抛泥审批手续由供应商负责办理。

(4)服务方式:

现场服务:乙方自备装备、机具和工具,到甲方所需服务区域进行服务;

(5)服务期限:合同签署后7天内完成施工人员安全入场培训及疏浚要求交底会议,于2024年6月27日完工并出具合格扫海图(扫海图经主管部门认同)。因不可抗力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2018年以来承担过至少一项海港疏浚施工工程的业绩。

3.3 具有市级及以上属管部门颁发或批准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4具有市级及以上属管部门颁发或批准的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项目经理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技术负责人:具有港口与航道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7安全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9供应商应当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材料

(1) 供应商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备案证明复印件。

(2) 供应商法定代表签发的投标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业绩证明(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协议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内容及盖章页,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②工程竣(交)工证书复印件或有效的验收报告。(注:服务业绩在业绩证明材料中不能明确显示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发包人或其专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其他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

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响应文件按否决处理。供应商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公章。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愿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 4 月 18 日至首次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后查看)购买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报价文件递交和报价截止时间:

(1)首次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24日9: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