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京市职工疗养院漏水维修施工-重新招标采购公告

2024-04-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编号:(登录后查看)

1.2项目名称:南京市职工疗养院漏水维修施工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预算:人民币40万元;

1.5资金情况:已落实。

1.6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本维修施工主要包括: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项目为南京市职工疗养院内二号楼、三号楼、五号楼屋面防火,防腐,防水修缮出新工程渗漏维修,具体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要求。

1.7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1.8建设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竣工。

1.9最高限价(控制价):人民币40万元,具体报价格式参照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报价一览表格式”。

1.10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

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书面声明的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2023年10月-2024年3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资质证书:供应商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

①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本单位注册,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手工程。(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以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

②提供项目经理2024年1月至3月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并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截图。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8日至2024年04月25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标文件服务费: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04月30日13:30(北京时间)

4.2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30日14: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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