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温暖工程(燃气热力集团供热区换热站改造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二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2024-04-18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温暖工程(燃气热力集团供热区换热站改造一期)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501000001001425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温暖工程(燃气热力集团供热区换热站改造一期)已由赛罕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呼赛发改审批投字[2024]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投资100.00%(政府投资100.00%,自筹0.00%),非国有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温暖工程(燃气热力集团供热区换热站改造一期)

2.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燃气热力集团供热区

2.3招标规模: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温暖工程(燃气热力集团供热区换热站改造一期),改造换热站59座,供热面积741.2万平方米。改造内容为站内换热器、水泵、过滤器、软水设备及自控仪表等,计划投资额约704.91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E1501000001001425001001

标段名称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温暖工程(燃气热力集团供热区换热站改造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企业资质要求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同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并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GB2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人员资质要求

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证书

项目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计划工期

115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约659.91万元

招标内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温暖工程(燃气热力集团供热区换热站改造一期),改造换热站59座,供热面积741.2万平方米。改造内容为站内换热器、水泵、过滤器、软水设备及自控仪表等,设计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项目施工阶段的相关配套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设计施工总承包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施工单位数量不多于两家(包含两家);

(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

3.2其他要求:

(1)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非联合体投标需满足:同一家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同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并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GB2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2)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4)投标人均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5)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单位行贿罪查询结果,如出现行贿犯罪行为投标将被拒绝。

(注:操作流程:进“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进入“高级检索”,在 “全文检索”中输入单位全称,在“案由”选项中点选“贪污贿赂”子目中的“单位行贿罪”子目,选择后进行检索)。

(6)根据《关于加强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的通知》呼住建联发〔2021〕7号文件的要求,严重失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领取详见招标文件下载页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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