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卢氏县徐家湾乡人民政府卢氏县洛河上游南岸重点河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三卢公开采购-2024-9 2、项目名称:卢氏县洛河上游南岸重点河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310,000.00元 最高限价:231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LSGZ[2024]057-ZC041-1 卢氏县洛河上游南岸重点河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二次 2310000 231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人:卢氏县徐家湾乡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卢氏县洛河上游南岸重点河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二次
3、项目编号:三卢公开采购-2024-9、LSGZ[2024]057-ZC041
4、服务内容:卢氏县洛河上游南岸重点河流水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段总长约18.3km,主要工程措施包括建设生态缓冲带、生态护岸、生态拦截沟、河道水生态修复等措施。建设生态缓冲带7.52hm2,建设生态护岸24.2km,河道水生态修复面积1hm2,建设生态拦截沟9.1km。(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5、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7、预算金额:¥2310000.00元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9、设计周期: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延伸至工程施工结束,其中初步设计编制周期20日历天。施工详设(包括施工图纸)、预算及工程量清单要求【按实际到达资金分批提交成果】在初步设计批复及投资计划下达后按上级要求期限内完成。
10、服务地点:卢氏县
1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设计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及国家规定的设计文件深度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
5、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二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企业成立之日起相应年份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开标时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供应商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注:査询时间必须是招标公告发布以后开标时间以前并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19日 至 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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