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山市人民医院2024年制剂药用辅料乙醇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17

中山市人民医院2024年制剂药用辅料乙醇配送服务项目

根据我院业务发展需要,拟采购2024年制剂药用辅料乙醇配送服务项目,欢迎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总预算金额

项目名称

中山市人民医院2024年制剂药用辅料乙醇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152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贰仟元整)

服务期

1年

(二)采购内容

相关需求详见附件1.用户需求书。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范畴。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采购人查询报价人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报价文件前1个工作日,由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报价人近三年信用记录,将查询的报价人信用记录结果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为无效报价文件。

2、如报价人为生产厂家,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范围包含所报标的)。

3、如报价人为经销商,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范围包含所投标的)。

4、报价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证书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委托第三方运输的,第三方运输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证书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还需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名登记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周三)上午12:00前(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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