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深圳市儿童医院微信公众号代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2024-04-17
一、项目编号:CLF0124SZ02QY42

二、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儿童医院微信公众号代运营服务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

最高限价

深圳市儿童医院微信公众号代运营服务

1项

自合同签订时间起1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采购合同一年一签,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采购人对履约情况不满意,采购人不再续约。

人民币26.00万元

(二)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三)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服务参与投标。

(四)本项目属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的纪检部门。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四)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七)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4日期间(上午10:00-12:0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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