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市蓟州区礼明庄镇人民政府机关天津市蓟州区礼明庄镇全域化环境清整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CG2024-XH-002 项目名称:天津市蓟州区礼明庄镇全域化环境清整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0万元 最高限价:98.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98 98 清扫服务 天津市蓟州区礼明庄镇全域化环境清整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本项目包括天津市蓟州区礼明庄镇所辖行政区域清扫保洁和垃圾分类清运、河道管理、道路管理(102国道、津围路、漳河街、盘龙山路、各乡村公路)、高速公路及铁路两侧管理。聚焦“镇、路、河道、沟渠”四个层面,按照清“五边”治“六乱”要求,以整治人居环境为重点,实现全覆盖、无死角。具体包括:镇域主干道路保洁、环卫设施(三轮车、垃圾桶)、垃运收集清运,河道治理,服务期为一年。详细需求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的服务期,如遇国家法律、政策修改时,则按照规定修改、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合同届满终止,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和天津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需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2023年或2024年至少1个月的由当地税款征缴部门或银行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2023年或2024年至少1个月的由当地社保征缴部门或银行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9日到 2024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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