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海安开发区2024年交安管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4-04-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安开发区 2024 年交安管护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开发区境内。

(2)项目概况:海安开发区 2024 年交安管护工程施工,包含海安开发区区域内标志、标线、防护栏、标牌补缺、刻划安装等相关交安设施工程及领导交办的其它零星交安工程,当各项零星项目累计总额达到人民 30 万元时该合同自动终止。

(3)招标范围:海安开发区区域内标志、标线、防护栏、标牌补缺、刻划安装等相关交安设施工程及领导交办的其它零星交安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单柱式交通标志、双柱式交通标志、单悬臂式交通标志、附着式交通标志、防撞筒 、路面标线、突起路标、轮廓标、防眩板、立面标记、标志版面、立柱小广告清除、单面波形梁钢护拦、桥上防护网、道口标注、波形梁护栏维修等相关交安设施工程及领导交办的其它零星交安工程。

(4)工期:按项目类别大小另定,具体地点按交易发起人要求,并对须维修部位或路段设置安全标志,并及时清理和迅速恢复。须在接到交易发起人通知后半小时内到场维修施工,每迟到一次按人民币 600 元支付违约金。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

海安开发区 2024 年交安管护工程施工

30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

本工程为维修项目,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做要求。

提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业绩要求:无。

3.4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暂停招投标资格单位:江苏润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自 2022 年 04 月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 2023 年 04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 2024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近五年内,交易响应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交易发起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条件:a、授权委托书;b、投标时,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交易响应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交易发起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项目负责人及授权交易发起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交易响应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c、“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d、交易响应人承诺书;e、农民工工资承诺书;f、交易响应人人员、机械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必须齐全,并承诺单位常备各种交安标志 10 套以上,且具备符合刻划标志标线的机械设备(机械设备提供相关产权证明资料)。

(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交易响应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交易响应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交易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24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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