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炼油五部1#连续重整消缺改造塔成套内件招标公告
2024-04-18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炼油五部1#连续重整消缺改造塔成套内件招标公告
(重招)茂名分公司炼油五部1#连续重整消缺改造塔内件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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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茂名分公司炼油五部1#连续重整消缺改造塔内件(WZ20240419-4803-4233-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塔成套内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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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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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板式塔成套内件Φ3400 浮阀 40 30403+S11306+Q235B |
1.00 |
套 |
包1-塔成套内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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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板式塔成套内件Φ3600 浮阀 40 30403+11306 |
1.00 |
套 |
包1-塔成套内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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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7 接受生产商(制造商) 投标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及联合体投标申请。 3.1.8 投标方具有自主知识产品的塔盘计算软件及专利 3.1.9 运行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生产制造资格的厂商,2013年至今投标方具有至少一套炼油化工装置分馏塔、汽提塔的内件设计和供货业绩,且至少成功运行1 年以上业绩。其中分馏塔塔径≥2200mm,汽提塔塔径≥3600mm。有效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及技术协议(或技术文件或规格书)、及发票(经过系统发票校验)文件,提供满足要求的业绩对应的用户使用报告或证明至少一份。(注:业绩文件提供复印件)”。 3.1.10 本次投标商所使用的塔内件技术,一个技术仅准许支持一家投标商,不允许具有同一类型的塔内件技术支持两家及以上厂家进行投标。 3.1.11 对招标文件中技术条件、技术要求和付款条款不得提出偏离。投标方需要满足技术文件中的所有技术要求,并且提供相应的技术方案、技术指标满足要求的承诺书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8日 17:00时至2024年4月24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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