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烟风道优化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2024-04-18

1. 招标条件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烟风道优化改造施工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浙江省

2.2 规    模: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烟风道优化改造施工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浙江省浙能绍兴滨海电厂;浙能舟山电厂;浙能台二电厂;国信连云港电厂

2.5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5日内开工,在停炉前完成人员培训及工器具入厂,单个项目施工时间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以下项目内容:1、浙能绍兴滨海电厂尾部流场优化元件施工;2、浙能舟山一次风宽负荷智能控制技术的研究与应用优化元件施工;3、浙能台二磨煤机入口优化元件施工;4、国信连云港电厂15机组锅炉尾部烟道降阻流场优化元件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 1 项火电厂检修或改造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施工的工作内容或工程量清单或技术协议等文字描述、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 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9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5月06日09时00分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09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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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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