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心电监护仪、气动式高频振荡排痰系统、便携式彩超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2]JK[GK]2023005

项目名称:心电监护仪、气动式高频振荡排痰系统、便携式彩超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34,000.00元

采购包1(心电监护仪、气动式高频振荡排痰系统等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634,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34,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320300-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心电监护仪 2(台) 本次采购的医疗设备为连江县医院所需的心电监护仪。该设备应具有配置齐全、性能稳定、操作简便安全,具良好的升级能力,适用临床、科研、教学,并满足将来扩展临床应用领域的需要。 300,000.00 工业
1-2 A02320800-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气动式高频振荡排痰系统 2(台) 本次采购的医疗设备为连江县医院所需的气动式高频振荡排痰系统。该设备应具有配置齐全、性能稳定、操作简便安全,具良好的升级能力,适用临床、科研、教学,并满足将来扩展临床应用领域的需要。 120,000.00 工业
1-3 A02322700-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黄疸仪 2(台) 本次采购的医疗设备为连江县医院所需的黄疸仪。该设备应具有配置齐全、性能稳定、操作简便安全,具良好的升级能力,适用临床、科研、教学,并满足将来扩展临床应用领域的需要。 36,000.00 工业
1-4 A02322700-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营养泵 3(台) 本次采购的医疗设备为连江县医院所需的营养泵。该设备应具有配置齐全、性能稳定、操作简便安全,具良好的升级能力,适用临床、科研、教学,并满足将来扩展临床应用领域的需要。 24,000.00 工业
1-5 A02320300-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母婴监护仪 2(台) 本次采购的医疗设备为连江县医院所需的母婴监护仪。该设备应具有配置齐全、性能稳定、操作简便安全,具良好的升级能力,适用临床、科研、教学,并满足将来扩展临床应用领域的需要。 94,000.00 工业
1-6 A02322400-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病人交换车 3(台) 本次采购的医疗设备为连江县医院所需的病人交换车。该设备应具有配置齐全、性能稳定、操作简便安全,具良好的升级能力,适用临床、科研、教学,并满足将来扩展临床应用领域的需要。 6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采购包2(便携式彩超):

采购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A02320500-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便携式彩超 1(台) 本次采购的医疗设备为连江县医院所需的便携式彩超。该设备应具有配置齐全、性能稳定、操作简便安全,具良好的升级能力,适用临床、科研、教学,并满足将来扩展临床应用领域的需要。 2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采购包3(眼科YAG激光机):

采购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3-1 A02320600-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眼科YAG激光机 1(台) 本次采购的医疗设备为连江县医院所需的眼科YAG激光机。该设备应具有配置齐全、性能稳定、操作简便安全,具良好的升级能力,适用临床、科研、教学,并满足将来扩展临床应用领域的需要。 5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应提供以下特定证明材料: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有),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注: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2)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采购包2:

(1)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应提供以下特定证明材料: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有),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注: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2)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采购包3:

(1)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应提供以下特定证明材料: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有),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注: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2)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按照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按照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4-18至 2024-04-25,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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