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地质华北建设分公司京富电子信息产业园(二期)工程总承包项目塔吊机械租赁谈判采购公告

2024-04-18
一、标段(包)名称:中国地质华北建设分公司京富电子信息产业园(二期)工程总承包项目塔吊机械租赁谈判采购
二、标段(包)编号:20240401030176364001001
三、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建设分公司
五、(登录后查看)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16.1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23.7万平方米,其中地下约5600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楼(标准化厂房)、配套办公宿舍餐厅、生产辅助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七、本次采购范围及内容:项目施工范围内1台塔吊机械租赁
八、本次采购项目建设地点:河南省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泰山路西侧、赤水河路南侧。
九、工期要求:项目施工范围内1台塔吊机械租赁,12个月。实际租赁台数根据项目部实际使用需求,以采购人项目部书面通知为准,实际租期自设备交付双方验收合格后,交由采购人投入使用的当天开始计算,至采购人通知供应商拆除、设备退场之日租赁终止。
十、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公司参与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及人员资质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每台塔吊均应出具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书,合格证在出租期间应持续在有效期内。提供2021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1项相关工程类(机械租赁)业绩证明资料;(2)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企业运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充足的现金流(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货物质量问题(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2.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采购人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3) 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如是自有设备,需要提供购买发票;如是转租的设备,供应商应提供租赁合同,证明供应商对该设备有使用权;设备的质量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均应提供设备出厂合格证,所提供的设备均为自设备出厂合格证之日起,5年内的设备。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二、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8日 到 2024年04月23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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