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硫酸罐区钢衬PE储罐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硫酸罐区钢衬PE储罐采购,已经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以内工信投规字[2022]46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硫酸罐区钢衬PE储罐采购

2.2 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硫酸罐区,用于储存70%硫酸和成品硫酸的钢衬PE硫酸储罐各6台,其中成品硫酸储罐带盘管。

2.4 招标范围:储存70%硫酸和成品硫酸的钢衬PE硫酸储罐各6台,其中成品硫酸储罐带盘管。

2.5 交货期限:投标人中标后,60天内具备发货条件,等待招标人发货通知。

2.6 交货地点:包头市昆都仑区金属深加工园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设备制造商;

3.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问题,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3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查询截图;

3.4 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税务网站截图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罐体或容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投标人近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单个钢衬PE储罐(容积≥200m3)业绩1份(提供合同扫描件及配套部分发票扫描件,如合同不能体现相应的要求,需提供附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的技术协议);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19日-2024年4月25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16日 1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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