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行天津分行机关大楼空调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18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本宁夏银行天津分行机关大楼空调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0万元,招标人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本工程为宁夏银行天津分行机关大楼空调改造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夏银行天津分行机关大楼空调改造项目;
(001 宁夏银行天津分行机关大楼空调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活动: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个人所得税除外)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6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提供资信证明的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资信证明文件的接受人须为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5.投标人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复印件加盖公章);该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付款方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任何其他单位代缴资料不予认定);
8.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复印件加盖公章);该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付款方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任何其他单位代缴资料不予认定);
9.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响应无效;
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4年4月18日09时00分到2024年4月25日16时00分
文件售价800元,文件一经发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递交时间:2024年5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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