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省烟草公司镇江市公司2024年镇江市公司丹徒分公司吸烟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18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内容为江苏省烟草公司镇江市公司2024年镇江市公司丹徒分公司吸烟柱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江苏省烟草公司镇江市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果壳箱垃圾桶式吸烟柱300个,具体项目情况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2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内。

2.3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24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合格的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类似产品(吸烟柱)业绩;(提供清晰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主要内容页),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

(3)凡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到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有贪污贿赂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提供下列承诺书:(提供承诺书)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

5)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

6)资格审查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均不进行分包;

8)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以下简称“名单内禁入供应商”);

9)名单内禁入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没有担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不允许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形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6日15时00分至2024年04月23日15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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