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榆树市水利局榆树市龙家亮子生态湿地水毁修复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2024-04-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SYJ-

项目名称:榆树市龙家亮子生态湿地水毁修复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2.9309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02.930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5月10日-2024年10月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期内的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3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若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注: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请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备案并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至 2024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30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