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城县包古鲁现代农业智能温室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二次招标公告

2024-04-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城县包古鲁现代农业智能温室项目已由宁城县政府办公室以宁政纪字〔2023〕88号会议纪要批准,招标人为宁城县惠宁农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招标人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城县包古鲁现代农业智能温室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二次)

2.2建设地点: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包古鲁村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智能化玻璃温室1座及功能性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150000㎡,以最终出具的施工图为准。

2.4 计划投资额:28390.46596万元。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采购、运营模式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费、施工图审查费、施工现场服务等)、采购(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等)、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及建设完成后的运营期所有运营服务工作等。

2.6运营要求

(1)产权归属:项目建成后项目全部资产归招标人所有。

(2)运营模式:本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18年;项目建设完成验收后,由中标单位立即负责整体运营管理,项目收入支付完运营成本(含生产成本及土地租金)后的利润向招标人支付80%,中标单位自留20%,中标单位整体独立运营,所有运营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3)政策补贴:依托本项目申请的国家、省、市级等各项政策和补贴资金,建设类的补贴资金归招标人所有。运营种植类的补贴归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所有用于种植运营(具体分成比例另行约定)。

2.7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现行标准、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2.8 计划工期:

总工期:730日历天(包含设计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能力要求或由满足以下(1)、(2)、(3)各项条件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采购、运营维护能力:

(1)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运营企业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拟派本项目人员

(1)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运营等管理工作;

(2)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中任职;

(3)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互不兼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单位(设计企业,运营企业,施工企业),联合体牵头方需为施工企业,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请于2024年4月18日17时30分至2024年4月25日17时30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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