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天地污水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2024-04-18
一、招标项目内容:新天地污水提升工程

二、预算:人民币贰拾玖万叁仟叁佰捌拾陆元叁角肆分(¥:293386.34)

三、计划工期:30日历天,自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30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无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苏州市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

(7)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必须为B级及以上;

(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连续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并提供社保网上查询途径以便核实(原件核查)。

(10)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以近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3.47088万的市政工程,时间为2022年4月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时间为准(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报告等证明材料,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11)本项目执行苏州市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的通知。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吴住建[2018]183号)中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2)本年度及上一年度在度假区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

1、发生过亡人生产安全事故;

2、因工程质量问题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

3、因拖欠建筑工人工资发生上访、群体性事件的;

4、因工程款结算纠纷发生上访、群体性事件的;

5、恶意欠薪或讨薪被通报的;

6、因违法、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三次(含)以上的;

7、因违法、违规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8、未按规定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被主管部门查实二次以上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4)本工程拒绝综合考评为C、D类企业参与投标报名。

五、投标人资格预审材料递交:

时间:2024年4月23日下午16:00-16:3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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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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