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武陵源风景名胜区金鞭溪步道配套附属设施招标公告
2024-04-1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
武陵源风景名胜区金鞭溪步道配套附属设施项目 。
二、工程条件
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工程造价预算、财政投资评审、采购计划申报。
本项目为武陵源风景名胜区金鞭溪步道配套附属设施项目,主要内容为:金鞭岩至紫草潭路段全长约1700米的电路改造及应急照明灯具安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五、项目清单及说明
发售谈判文件时提供(含工程量清单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图纸、标准等)。
六、工期及质量要求
工期:30天;
质量标准:合格;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保修。
七、项目实施要求
7.1建筑材料必须合格(有相应合格证),施工符合相关工程规范要求,质量合格,即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的2013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7.2工程验收:
7.2.1由向甲方按合同确定的施工项目内容、数量组织验收。
7.2.2按照现行国家颁布的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八、项目特别说明
8.1结算综合单价=首轮清单报价综合单价×(最后报价总价÷首轮报价总价)。
8.2变更价格方法确定:不得突破合同金额;实行固定单价合同,单价不予调整。
8.3付款方式:按形象进度付款,完成40%工程量付已完成工程量80%的工程款,完成70%工程量付至已完成工程量80%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总价款的80%,办理竣工结算后付至结算价的97%工程款,余下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九、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未尽事宜在谈判过程中或签订施工合同时约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
进残疾人就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4)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8日 至 2024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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