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P4-2D新增5000方储油罐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2024-04-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NP4-2D新增5000方储油罐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服务已由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 以冀油计〔2021〕2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计划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NP4-2D新增5000m³储油罐工程是在NP4-2D新建5000m³储油罐1座,与已建储油罐互为备用,储油罐选用立式拱顶罐,布置在防火堤内,位于已建储油罐东侧。该工程于2021年5月由必维(天津)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完成安全预评价工作,于2021年08月开工建设,于2021年12月进油投产。

招标范围: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36号令)、《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安监总局4号令)及《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安监总局25号令),对NP4-2D新增5000方储油罐工程开展安全验收评价工作,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通过专家组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

2.2实施地点:河北省唐山市。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招标控制价:103000元(不含增值税)。

2.6主要质量、技术要求:

符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36号令) 、《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安监总局4号令)、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安监总局25号令)。

2.7其他: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2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国家应急管理部颁发的海洋石油天然气行业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海洋石油安全评价业绩(应附合同和结算发票的复印件)。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为本企业在岗职工(提供能够明确体现其个人信息的劳动合同和个人的社保证明),且在安全验收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提供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主要页或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等相关验收文件等)。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不属于中石油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取消准入资格承包商名单中的企业;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或冀东油田公司列入“三商”黑名单,未处于年度考评不合格禁入处罚期限之内。。

5.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6.安全质量环保要求:企业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应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7.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其他要求: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8日12:00:00至2024年4月23日23:59:59,(登录后查看)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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