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联络线工程GNSG1标段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混凝土管片、箱涵招标公告

2024-04-18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新建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联络线工程(以下简称广南项目),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联络线工程GNSG1标段项目经理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商品混凝、混凝土管片、箱涵土进行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广州铁路枢纽新建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联络线工程GNSG1标段位于广州、佛山两市毗邻地段,途径佛山市南海区、广州市荔湾区、广州市番禺区。施工里程DK00+000(五眼桥线路所含)~DK10+228(三山竖井不含)、GGMSDK000+000~GGMSDK001+400、GGMXDK000+000~GGMXDK001+400改贵南广联络线上下行站前工程。主要工程为:路基工程包括U型槽结构隧道310m、矩形框架结构隧道300m、Φ12.4m盾构法隧道4590m、圆形框架结构西塱竖井、矿山法隧道120m、Φ12.4m盾构法隧道4196m。站前工程:改贵南广联络线上下行线各1.4km,五眼桥线路所,标段范围内正线路基。标段范围内轨下结构工程,中小桥、框架涵及改东兴村西路桥;隧道进口处房屋,四电配套房屋。

标段总工期48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9月30日。投资总金额29.788亿元。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商品混凝土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任意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

3、供货能力要求:供货商须具备商品混凝土年供货35万方以上的供货能力,必须提供往年供货的业绩证明。

4、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不少于三份),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等)。

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6、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7、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1.2混凝土管片、箱涵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盾构管片生产、存储的场地、设备、专 业人员、先进技术以及完善的保障体系与措施,了解铁路标准并能严格按相关标准执行。厂内配置生产线不少于2条,本项目管片、箱涵生产需配置独立生产线,日均管片产量大于等于6环/天,日均箱涵产量大于等于6块/天(若2个包件中标单位为同一中标人,管片日均产能大于等于12环/天,箱涵日均产能大于等于12块/天)。提供模具采购合同或采购意向书证明材料;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1年至2023年度任意连续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两年没有财务亏损)、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2年1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2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不少于三份,其中盾构管片外径不小于10m的供货业绩不少于一份),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材料进场验收证书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1年8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单位行贿”(单位)、“行贿”(个人)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至开标之日)内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被国铁集团、中国中铁、中国铁建及所属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供应商黑名单”或“合作方警示名录”的,不得参与对应招标人包件的投标。

3.1.7其他要求:

1)满足铁路盾构隧道预制厂有关质量控制、拌合站建设、试验室建设相关要求;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单独投标,联合体成员之一必须为生产商,生产商对招标物资的质量负主要责任,其他成员方承担无条件连带责任;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不得使用贴牌产品和战略合作伙伴生产商提供的产品;

5)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6)投标人可对同种物资其中一个或多个包件进行投标。

7)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2日;

购买标书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2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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