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能源动力厂点检仪修复检验项目采购公告

2024-04-18
一、项目建设人

单位名称: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

单位名称: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三、项目说明

1. 招标名称:能源动力厂点检仪维修检验项目。

2. 招标内容:

此次招标涉及在用的所有点检仪检测、修复,包括:点检仪智能单元(仪器外壳、主板、屏幕等)、数据采集单元(振动传感器、线路板等)。

3. 工期:

每批次(不超10件)从招标方现场拉走之日起10天内,修复、检验后送货到现场。若一次运走超过10件,修复时间每多一件修复时间加1天,如若延期,每拖后一周招标方有权扣除投标方10%的维修费用。总体维修时间不得超过一年。招标方根据现场需求情况有权对交货期提出调整,有权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与投标方对相关事宜进行协商,投标方应予以配合。

3.资金来源:日常外委维修费用。

4.施工地点:投标方场地。

5.本项目拟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一家单位承担能源动力厂点检仪修复检验任务,根据项目金额预算和投标单位的报价情况,提供一次报价机会。若因招标方标书要求变动而统一澄清时,可在澄清的基础上,统一给予一次所有投标报价单位重新报价的机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方式,投标人在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出现中标后弃标、不履约合同或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淘汰供应商名单(淘汰时间范围内),一票否决;投标人不符合以下条件的,资格审查将被否决(已注明否决项),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标。

本项目投标单位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为在国内注册的公司。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有开具13%商业增值税发票能力),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交纳记录;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提供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上年度企业现金流量表;提供有无重大诉讼事件或在诉案件说明。(原件扫描件截图)

5.业绩要求:(否决项)

5.12019年~今,投标单位具有类似点检仪检测、修复或生产制造业绩。需提供合同及相关的验收证明(结算书或该项目开具的发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并上传招标系统(符合要求的业绩原件请尽量提供多份,分包合同不予认可)。

5.2 招标方根据项目需求,可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投标单位装备水平、业务能力等进行实地考察,经考察不合格的单位,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6.投标资格审查:办理资审手续的投标方,要求是本单位专门负责投标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凭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进行投标资格审查。投标人先进行资格预审和资质文件审查。

7.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不得挂靠、伪造、借用资质投标,经查证核实后,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8.中标后不得转包。

9.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

10.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持良好的诚信记录,无重大违法违约行为。以“企查查”(www.qichacha.com)网站查询结果为依据,投标人需提供“法律诉讼”项下“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截图并加盖公章; 提供“经营风险”项下“行政处罚”、“严重违法”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22日14: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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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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