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港油田第四采油厂三相分离器采购(变更)招标公告

2024-04-18

大港油田第四采油厂三相分离器采购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谈判采购项目为大港油田第四采油厂三相分离器采购谈判采购,采购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确定,现进行公开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物资为大港油田第四采油厂板 15 站集输系统安全隐患治理工程。资金计划为大港油田公司2024年安全环保项目第一批投资计划,已落实。采购计划已经大港油田公司及集团公司23大类炼化专用设备授权集中采购管理小组审批。

2.2 采购范围:

所需三相分离器2台,属于23大类-炼化专用设备/23大类-炼化专用设备,具备采购条件,在集团公司《2023年炼化专用设备(容器、电加热器、火炬) 授权集中采购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16)确定的分离器中标供应商范围内公开谈判,定商定价。详见附件1.公告编号和附件2.关于大港油田分离器大港油田自行采购事宜的函。

2.3 计划资金(最高限价):分1个标段,标段1最高限价122万,含13%增值税、包装费及运费等相关费用。详见附件5.谈判采购明细及最高限价表

 

序号

计划单号

物资分类

物资分类名称

物料码

物料描述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单价,含13%税)

金额

执行标准或技术要求

1

2024031200001

23040401

分离器

10004942910

分离器 2.0MPa DN3000*8000 Q345R 三相分离器

2

610000.00

1220000

第四采油厂板 15 站集输系统安全隐患治理工程三相分离器技术规格书和数据单

 

 

2.4谈判方式:公开谈判,最低价法。谈判轮次限定2轮,如果为单一来源谈判,谈判轮次不限,直至双方认可谈判价格。

2.5 质量要求 产品满足对应技术规格书及配套数据单要求,出厂资料合格、齐全,并随货备齐;供方负责包装、运输;设备安装过程中,供方应按甲方要求安排技术人员现场配合安装及运行调试。

2.6 谈判方法:线下谈判。通过初步评审,满足采购人要求,达到预期目标值且报价最低。

2.7 交货期: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完成后45日内送到需求单位指定地点。

2.8 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交货地点为需求单位指定使用地点(大港油田板桥油田板15站)。交货方式为一次性交货。

2.9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3.三相分离器技术规格书和附件4.三相分离器数据单。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报名。

3.2财务、业绩、人员及专业资质要求:无。

3.3准入要求:要求。须具备能源一号网准入且为总部管理正常状态(以谈判当日能源一号网信息系统查询为准),准入范围包括一级物资23040401品类分类码;须具备大港油田准入且为正常状态(以谈判当日市场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为准),准入范围包括投标标段物资对应品类分类码(23040401)。

3.4其他要求:参加谈判单位须为“2023年炼化专用设备(容器、电加热器、火炬) 授权集中采购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016)的中选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 信誉要求:①最近三年内(2020年-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①、④提供承诺书、②③⑤由评委现场查询)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谈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2日17时0分前(北京时间)下载电子版谈判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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