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渝昆高铁泸州东站站前广场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一期)项目经理部地材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18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5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公司工管〔2021〕620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办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渝昆高铁泸州东站站前广场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位于四川省泸州市泸县云锦镇渝昆高铁泸州东站周边。工程总造价为94888170.67元,合同工期为:240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渝昆高铁泸州东站周边市政道路、站前广场及景观绿地等市政配套设施,公交及长途客运站、出租停靠站及社会车辆停车场等交通配套设施。其中:新建7条道路,总长1975.555m;新建5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4723.92㎡。

2.2招标内容如下:

招标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包件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备注

1

DC-01

级配碎石

20-60mm

38260

500

2

 

机制砂

中砂

20000

(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具有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出具授权委托书。

3.3生产能力要求:具备满足项目要求的生产能力。

3.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需提供近两年(2021-2022或2022-2023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必须通过上级单位质量检测及验收,质量满足:GB14684、GB14685和TB10424;

3.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内(2022年至2023年)工程项目不少于一个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投标人为近一年内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3.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至202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以及被采购人或其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必须开具符合国家最新税率不高于3%的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免税增值税普通发票。开标结果相同条件下优先选择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的投标人。

3.10鉴于现场储存能力有限,投标人具备储存场地和周转能力者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中标权(涉及的一切费用需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潜在投标人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并于2024年4月19日9时0分至2024年4月24日9时0分完成报名工作。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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