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西县总工会职工活动中心新建项目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4-04-18
【迁西县总工会职工活动中心新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迁西县总工会职工活动中心新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迁西县行政审批局以迁审投资核字[20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迁西县总工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迁西县总工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迁西县总工会职工活动中心新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2.工程地点:迁西县总工会院内3.资金来源:自筹4.建设规模与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9588.33平方米,新增建筑物总建筑面积2185.87平方米,其中拟新建职工活动中心1#楼1535.79平方米,占地面积511.93平方米;职工活动中心2#楼650.08平方米,占地面积650.08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篮球场、停车场及地面硬化工程等。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6.计划总工期:365日历天(含设计周期)7.最高限价:9430940.00元,其中设计费:161040.00元,工程建安费:92699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联合体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18 09:00至2024-04-24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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