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成都局集团公司达州供电段印刷品及揭示揭挂基础项目业务外包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4-04-17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达州供电段段管内各生产办公场所的企业文化、党建文化、揭示揭挂和印刷制品的设计、制作、安装等内容。业务外包期限为签订之日起至本年度12月31日内有效。

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包件划分、数量、服务时间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

3.2财务要求:

报价人须一般纳税人,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最近6个月自行开具过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3业绩要求:

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有不少于1个广告或印刷一个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附服务单位出具服务信誉良好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参与;不接受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投标物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4.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3.4.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3.4.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5其他要求:

3.5.1.1报价人须作书面承诺:具备提供本项目服务的能力,拥有独立设计师及施工队;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约定的企业文化、党建文化阵地设计、安装工作。

3.5.1.2报价人应配备大幅面彩色打印机、高清写真机、高清喷绘机、激光雕刻机、平板UV机等用于进行广告制作的常用设备,能够独立完成广告制品印刷制作工作(须提供广告制作设备清单及购买合同(发票)等能够证明报价人具有独立完成广告设计、制作、安装的相关资质资料)。

3.5.2报价人须提供承诺书:服务须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TB 10063-2007(2012年版)质量标准,且报价人企业近3年内没有发生较严重质量安全问题或安全事故。

3.5.3报价人不得出现的情形:

3.5.3.1 报价人股东非达州供电段段员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5.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报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均为无效(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发售期:采购文件从2024年4月18日00时00分起至2024年4月23日00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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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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