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崇礼南等6个零碳收费站(隧道)试点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4-04-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崇礼南等6个零碳收费站(隧道)试点项目 已由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以《关于崇礼南等6个零碳收费站(隧道)试点项目的批复》(冀高规〔2024〕12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取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河北高速集团所属大滩收费站、崇礼南收费站、黄帝城收费站、黄骅南收费站、内丘收费站以及老龙湾隧道。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在河北高速集团所属大滩收费站、崇礼南收费站、黄帝城收费站、黄骅南收费站、内丘收费站、老龙湾隧道六个试点通过能源替代、节能降耗、智慧赋能、林业固碳四条路径,构建绿色能源系统、节能改造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智慧管控系统、智慧储能系统(削峰填谷)、林业碳汇系统六大系统,形成一体化智慧管控模式,实现站区运营阶段的零碳排放。

2.1.3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绿色能源系统:推动光伏发电、风电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将可再生能源作为主要能量来源。项目整体光伏总装机容量2.745MWp。其中833.25kWp已在张承高速承德段光伏发电项目批复;475.20kWp已在张承高速张家口段光伏发电项目批复;黄骅南收费站新建光伏装机容量390.58kWp;黄帝城收费站新建光伏装机容量493.83kWp;内丘收费站新建光伏装机容量552.24kWp。大滩收费站新建风电拟建风储柴离网发电系统,风机功率150kW。崇礼南收费站、黄骅南收费站、黄帝城收费站、大滩收费站、内丘收费站新建储能系统共1.974MWh。

2)节能改造系统:对黄骅南收费站、黄帝城收费站、大滩收费站、内丘收费站的照明系统、暖通空调系统进行改造,能够直接降低能源成本。改造后,在能耗方面能够减少浪费。同时,这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和工作效率。共116盏高杆射灯、149盏顶棚灯、587个室内照明灯进行节能替换。新增暖通空调系统。

3)污水处理系统:针对现有黄骅南收费站、黄帝城收费站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整体的原址替换新建,保证出水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具体包括三大部分:污水处理设施改造、设备间改造以及中水的回收利用;本次拟在黄帝城、黄骅南新增污水处理系统各1套,其他收费站已完成污水处理系统改造或已并入市政管网。

4)智慧管控系统:分为软硬件两部分。硬件主要为显示器、智能电表及网关的安装;软件以IOT、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一系列研发支撑基础,并采用1+2+5的模式,即一个驾驶舱、两个平台、五大功能模块为实现零碳收费站提供支持。

5)智慧储能系统(削峰填谷):用国网谷时时段(24时-7时)给储能充电,满足7-8时平段站区用电需求,白天可用光伏系统给储能系统充电,满足17时-21时尖段和峰段站区用电需求。

6)林业碳汇系统:收费站现有各类绿化树木663棵,占地面积为0.3714公顷,每年碳储量4.15tCO2e。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项目竣(交)工验收,其中勘察设计周期15天,施工图批复7天内完成编制招标所需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等资料配合服务直到竣(交)工验收。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本项目的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招标所需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设计变更文件及施工现场配合、科研课题配合服务直到竣(交)工验收。

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3.1.5 其他要求:

1)本公告3.4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本公告新增3.5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4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等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等级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等级的三项专业资质,同时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对联合体的要求。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各成员在合同工程中所承担的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及范围。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工作的资质;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工作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 09:00 至 2024 年 4 月 22 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 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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