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峪烈士纪念碑及附属设施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18
项目名称:李家峪烈士纪念碑及附属设施提质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5.61607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04.36221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括原有烈士纪念碑拆除新建,原有栏杆及基础、砖石砌体、电杆等拆除,原有树木移栽,场地扩宽,新建挡墙、排水沟、文化墙、栏杆,新建花岗岩地面,新建入口标识门牌、绿化等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4-19至2024-04-25, ,每天上午08: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4-29 09:30(北京时间)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