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食堂主副食品供应配送(第二次)(第1包)招标公告

2024-04-18
一、项目名称:食堂主副食品供应

二、项目编号:2024-JYAKHC-W001(0730-2413JP0046-0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交货地点

交货期

备注

1

食堂主副食品供应

北京市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采购金额:约256万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①不接受近3年内在其他部队副食品配送履约过程中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供应商为事故的主要过错方)的供应商参与投标。②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含两证合一)。③供应商须具有冷藏冷冻库,须提供冷藏冷冻库租赁合同(租金转账凭证)或场地使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中标备查)。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4月25日,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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