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曝气器和配套悬挂式可提升管路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2024-04-17
1. 招标条件

本曝气器和配套悬挂式可提升管路采购及安装【重新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联合环境水务(高阳)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 高任路109号

2.2 计划工期:2024-8-10

2.3 招标规模:高阳公司二期西侧曝气池改造项目,采购板式微孔曝气器及配套可提升管路系统。

2.4 招标范围:1、高阳公司二期西曝气池长160米宽75米,现有悬挂曝气链40根。浮管长度70米,160PE管道。每根曝气链安装27套曝气器(单套重量约35公斤),最南侧2根安装22套曝气器,共安装曝气管8560根。招标范围:拆除全部现有曝气装置、曝气管,倒运至指定存放地点(距离不超过1KM)。浮管可以切割、曝气器需整体拆除留存,作业期间不停水水上作业。2、安装板式曝气器和配套悬挂式可提升管路系统的,可提升系统要求为不锈钢材质连接。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曝气器和配套悬挂式可提升管路采购及安装【重新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曝气器和配套悬挂式可提升管路采购及安装【重新招标】

  通用资格条件

  1、制造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

(2)有完整的体系认证及证书。

(3)具备一定规模的生产制造能力及生产经营场所。

(4)设备、材料在中国境内相同行业近三年内有3个以上业绩。有满足产品质量必须的机具、装备和检测手段及相关生产许可证书(包含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认证证书或产品质量合格鉴定证、特殊行业生产许可证等)。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不低于B级。

(7)近三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正式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上年度资产负债率≤8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不做要求;上年度资产负债率80%且≤85%,上一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正。

(8)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9)近三年内没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 

  2、代理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固定的营业场所,注册资金≥100万,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

(2)在中国境内相同行业近三年内有3个以上业绩,且业绩能满足采购项目需求。

(3)有效的代理企业授权证明文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不低于B级。

(6)预算金额>50万的,提供近三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正式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上年度资产负债率≤8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不做要求;上年度资产负债率>80%且≤85%,上一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正。预算金额≤50万的,提供提供近三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正式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上年度资产负债率≤8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不做要求;上年度资产负债率>80%且≤85%,上一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正。

(7)所代理品牌制造供应商对应的相关资质及业绩文件。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所投微孔曝气器近 3 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3项污水处理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 万。(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和设备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投标人具拟投标使用的曝气器具有国家级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认证检测报告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4年04月22日 08时57分 至 2024年05月15日 10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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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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