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靖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备项目采购(不见面磋商)招标公告

2024-04-18
项目名称:靖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备项目采购(不见面磋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0 元

最高限价:8075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宜购2024F001136168 靖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备项目采购 1 95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但必须取得省级以上(含)公司的授权函。)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6.2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6.3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2.3)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2.4)不属于医疗器械产品,无需提供特定资格要求。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为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特别提醒:依据赣财购〔2023〕8号文关于推行《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阶段提供了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可不再提供上述1.1-1.6点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9 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0日 至 2024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4年04月29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