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公安武清分局(大沙河、东马圈、大王古、王庆坨)公安检查站基础设施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ZB2

项目名称:公安武清分局(大沙河、东马圈、大王古、王庆坨)公安检查站基础设施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0344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034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磋商投标人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开标前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开标前任意2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开标前近一个月社保中心单独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开标当日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8)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8日 至 2024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