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南退水明渠建设施工二标段招标公告

2024-04-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南退水明渠建设施工二标段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石行审投资〔2024〕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高新区仓丰路-冲江路),约601.85m。环山湖支线,渠道断面采用复式墙断面,渠底宽度 8m,其中子槽宽 4 米,两侧各 2 米步道,渠道深约 6m(其中子槽深 0.5m),设计水深 2.45米,规划流量 35m3/s,设计流量 35.902m3/s,坡度 0.00139,设计流速 1.84m/s。渠道与瑞通驾校现状路及信工路交叉采用箱涵形式,其中现状路箱涵采用单孔 8m,净高 4m,子槽与尺寸同渠道子槽,与信工路交叉箱涵采用 2 孔 4m*4m(宽*高)。渠道与多孔箱涵衔接采用 15m 石笼渐变段+15mU 型槽形式衔接。环城水系支线,渠道断面采用复式墙断面,渠底宽度 14m,其中子槽宽 5 米,两侧各 4.5m 步道,渠道深度约 6m(其中子槽深 0.5m),设计水位 2.45m,规划流量 74m3/s,设计流量 74.859m3/s,坡度 0.00154,设计流速 2.36m/s,渠道与信工路、燕山大街交叉采用箱涵形式,均为 3 孔,断面尺寸为 3孔 5m*4m(宽*高)。渠道与箱涵衔接采用 15m 石笼渐变段+15mU 型槽形式衔接。主线(环城水系-区界),信工路-仓盛东路 渠道断面采用复式墙断面,渠底宽度 21m,渠道深约 6m,设计水位 3.3m, 规划流量 118m3/s,设计流量 117.693m3/s,坡度 0.00052,设计流速 1.6m/s, 渠道与规划南乐路、延河路交叉采用桥梁形式,渠道与韩通村现状路、 仓丰东路、晶澳厂区进出口道路、冲江路交叉采用箱涵形式,均为 4 孔,断面尺寸为 4 孔 5m*4m(宽*高)。 仓盛东路-南三环 渠道断面采用复式墙断面,渠底宽度 21m,渠道深约 6m,设计水位 3.3m, 规划流量 121m3/s,设计流量 121.04m3/s,坡度 0.00055,设计流速 1.65m/s, 渠道与仓盛东路交叉采用箱涵形式,断面尺寸为 4 孔 5m*4m(宽*高), 渠道与规划段干街、郄马路、仓宁东路、杨信路、段干村现状路交叉采用桥梁形式,渠道穿三环及南绕城高速采用倒虹吸隧道形式,详见隧道设计内容。为便于防涝调蓄和汛期调度,在三环隧道上游布置一座钢坝,当需要利用渠道调蓄或防止下游河道或受纳水体受淹时钢坝立坝运行,当需要尽快排空或上游防汛压力较大时钢坝塌坝运行。 南三环-区界 渠道断面采用复式墙断面,渠底宽度 23m,渠道深约 6m,设计水位 3.1m, 规划流量 135m3/s,设计流量 135.743m3/s,坡度 0.0007,设计流速 1.82m/s, 渠道过南三环后预留南石明渠 6.5m*4.5m(宽*高)单孔涵洞,该涵洞与主线 2 孔 8.45m*4.5m(宽*高)隧道出口箱涵合并成三孔箱涵。 部分渠道采用 U 型槽形式。任家庄村渠道及基本农田段采用箱涵形式,箱涵尺寸为 3 孔 6.2m*4.2m(宽*高),位置详见平面图。计划工期:2024年5月15日-2025年6月30日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同一标段的投标。监督单位: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18 09:00至2024-05-09 08: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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