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包头能源万利一矿项目经理部商品砼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18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包头能源万利一矿项目经理部已由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万利一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自购物资:商品砼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5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公司工管〔2021〕620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办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万利一矿,位于鄂尔多斯市境内,行政区域隶属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添漫梁万利一矿,施工地点距东胜区7km。

巷道的掘进、支护、砼底板、底板上铺设沥青路面、砌筑水沟、两帮砌筑防撞台阶、永久管路巾108*4mm安装三趟,总长度7719m(管路安装趟数,长度以招标文件为准);两帮管路、缆线及照明挂钩的安设。

 2.2招标内容如下:

招标物资需求一览表

(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包件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招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备注

1

SPT-01

商品砼

C25

15000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包头能源万利一矿项目经理部

1000

5万元

 

2

商品砼

C35

800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包头能源万利一矿项目经理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者销售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年产商品砼20万m³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商品砼产能配套的配送及输送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及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及质量监控的相关规定。

3.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或经销商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及近年财务状况表。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制造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砼性能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3.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至2023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为近一年内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

 3.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至202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3.7.其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于2024年4月19日09时00分至2024年4月24日09时00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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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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