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柏临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与生态修复工程排水口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5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

3、项目名称:柏临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与生态修复工程排水口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09.974026(万元)

6、最高限价:109.974026(万元)

7、采购需求:

主要内容为新建混凝土雨水检查井、二级钢筋混凝土承插管、排水沟拆除新建、沥青混凝土破除及恢复、新建化粪池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4)拟承担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5)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6)供应商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项信用等级应为B级及以上(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时,“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布的企业信用等级分为准)。初次进入宜昌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视为诚信等级为A级,诚信分值为100分。(7)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18日至2024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4月18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4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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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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