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方市滨海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就近安置区第二批安置房工程(地块三、地块四)外电接入(设计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17
1. 建设内容及规模:

1.1、项目名称:东方市滨海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就近安置区第二批安置房工程(地块三、地块四)外电接入(设计标)。

1.2、招标范围: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服务,以及各阶段需配合建设单位报审、报建、验收等工作;(2)工程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服务、变更设计等各阶段。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

1.3、本项目控制价:¥653300.00元,超出此金额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4、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规定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1.6、其他说明: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琼价费管[2011]225号文)规定,并结合市场行情,双方协商确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含税价为人民币大写:7700元。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2.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2.4、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声明函)

2.5、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于开标现场实时查询核实)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提供说明(格式自拟)。

2.7、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2.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5)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对应资质。(6)联合体的投标文件,除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加盖各自单位电子印章 (公章)的地方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可只盖牵头单位电子印章(公章)。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发售标书时间:2024年04月18日08:30:00至2024年04月24日1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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