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17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HY磋20240404n

项目名称: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28

最高限价(万元):28

采购需求: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服务,560户。

服务内容:开展经营主体信用监管工作,对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辖区内的企业公示信息和登记信息进行检查,并编制检查报告。

具体检查内容如下:(1)公示信息检查1.检查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2.检查企业即时公示信息。(2)登记信息检查1.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2.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3.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4.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5.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6.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8.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服务要求:(1)对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企业进行所在地实地检查,供应商应对检查报告的真实性负责。(2)供应商需安排2名工作人员到采购方工作地点进行驻场办公服务(开展信用监管日常工作)直至合同期结束。

服务地点: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独立主体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本项目的承接主体;

(2. 1)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自行声明);

(2. 2)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提供成立期间的,不限月份),或者提供应答文件递交前六个月内(含应答文件递交当月)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

(4. 1)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份税收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免征)税收的提供证明(说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单位提供相关证明(说明);

(4. 2)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份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社保的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单位提供相关证明(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未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该条信息所有网页查询截图由供应商负责查询并放置于应答文件之中(日期从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应答文件当日任意一天均可);

(7)法定代表人(其他)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同标段的投标(自行声明);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自行声明)。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 获取采购(磋商)文件

时间:2024-04-18 09:00至2024-04-24 17:00,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200元/份

四、 应答文件提交

时间:2024-04-29 14:00—14: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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