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剑川县玉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2024-04-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剑川县玉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大水规计许〔2023〕152号。项目业主为剑川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91532931MA6K32DY99);(登录后查看)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监督管理部门、审核部门为:剑川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剑川县玉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溢洪道、玉华水库高低涵道改造、管理设施和机电金属结构改造、完善安全监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内容。

2.2招标范围:

主要内容:新建溢洪道、玉华水库高低涵道改造、管理设施和机电金属结构改造、完善安全监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项目投资约:1600万元,建设地点为剑川县玉华水库。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质量要求:达到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及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5评标方式:电子评标。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各标段资质要求如下: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注册登记在投标人本单位,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件单项合同金额必须在800万元(含800万元)以上中型及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或新建中型及以上水库工程施工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书)。

注: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应能证明其担任项目经理并提供满足资格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业主完工证明材料,提交的证明材料须能清楚反映出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件单项合同金额必须在800万元(含800万元)以上中型及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或新建中型及以上水库工程施工类似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注: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应能证明其担任技术负责人并提供满足资格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业主完工证明材料,提交的证明材料须能清楚反映出技术负责人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或在建)1件单项合同金额必须在800万元(含800万元)以上中型及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或新建中型及以上水库工程施工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已完工的项目提供满足资格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业主完工证明材料,在建的项目提供满足资格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5.2财务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5.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5)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5.4其他要求

(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C)必须是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工程协会或水利工程行业协会颁发的;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6.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6.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23:59时,(登录后查看)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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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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